根據市教育局《關于開展2023年度市級示范幼兒園認定工作的通知》(咸教基函〔2023〕44號)和《關于做好2023年度市級示范幼兒園實地評估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2023年11月15至17日,市教育局組織評估組對新申報市級示范幼兒園,從辦園資格與辦園條件、辦園宗旨與園務管理、安全防護與衛(wèi)生保健、環(huán)境創(chuàng)設與保教活動、幼兒發(fā)展與辦園成效五個方面進行了實地評估。
評估組認為嘉魚縣茶庵幼兒園和崇陽縣第四幼兒園達到“咸寧市示范幼兒園”水平。
現將認定結果進行公告,公告時間為7天(2023年11?月29日至12月5日),公告期間如對認定結果有異議,可通過書面材料實名向市教育局反映,電話:8255942,電子郵箱:309556112@qq.com。
咸寧市教育局
2023年11月29日